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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精神第六十二条,国家政策性加分情况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提交佐证材料:考生以“姓名+初试总分+加分类型”为邮件主题,附上加分佐证材料,于3月4日17;00前发送至yjsc@mju.edu.cn邮箱。因逾期而错失复试机会,责任自负。


2024年2月28日

研究生处


该文章转自闽江学院研究生处:https://yjs.mju.edu.cn/2024/0228/c43a16877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