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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学告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根据《闽江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闽院研〔2023〕2号)第三章、第八章相关规定,硕士生的在校年限(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最长为5年。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者,原则上不再予以延期。学校按其学业完成情况作出相应的结束学业结论。经学校2023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定,对赵文斌同学作退学处理。学生信息如下:


赵文斌,男,beat3652018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生,学号2181701007,退学告知书编号:TX202301006号。


因学生联系困难,无法送达退学告知书,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五个工作日,视同送达。


 


闽江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2日


转自:https://yjs.mju.edu.cn/2023/1102/c49a159742/page.htm